记者从监利县房产管理局获悉,随着县政府关于《监利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出台,对7月8日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其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与使用将纳入监管范围。据悉,监利县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在全市首开先河。
目前,监利县已有荆楚名居和
书香四季城两家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先期与监管部门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并均已正式接受资金监管。
今后,市民在购买纳入监管范围开发企业预售期房时,其购房款将直接存入银行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而不是直接交付给开发商。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要是为有效防止开发商挪用预售资金进行滚动开发,造成工程“烂尾”;促使开发商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和销售,回笼资金,有利于增加市场房源供给,平抑房价;有效避免开发商用原有项目建设资金去投拍新土地或用于其它项目,影响现有项目的工程质量和交房时间,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在预防商品房预售资金挪用方面,房地产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房地产预售市场的日常巡查,采取按项目施工进度拨付款项的原则来核准开发商使用预收款;并通过监管银行每月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收支情况表》,认真核对开发商对预售资金使用的流向;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体系等信息化建设,加大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的透明度。
据介绍,预售人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选择商业银行作为开户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由预售人、预售资金开户银行和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共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