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6日,监利县召开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座谈会。副县长林志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监利县房产局工作人员首先向各位房地产企业负责人介绍了监利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及登记备案管理、物业管理和商品房预售管理等工作情况和相关要求。
与会的企业负责人踊跃发言,就如何进一步促进监利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企业负责人的建议后,监利县房产局长杨华表示,县房产部门将进一步规范管理,为广大市民和房地产商提供一流的服务。
根据监利县房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为加强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保障买房人的合法权益,从7月份开始,县房产局将施行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和合同登记备案。同时,对预售资金将进行全程全额监控。
会上,副县长林志雄强调,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上要重视群众对房地产市场的各种投诉,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推进监利县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