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房网
您当前位置:监利房网>监利楼市>监利资讯

监利县通报四起党员干部大操大办违规宴请事件

2014年07月22日 15:00     小编:     |0     点击:1912

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扫描到手机

  9 日,监利县对近期查处的4 起党员干部大操大办、违规宴请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该县通报的四名违纪人员分别是县城乡规划局执法大队职工易某、县教研室干部张某、县教育局电教馆职工蔡某,以及分盐中学教师何某。

  通报指出,上述4 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了少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作风散漫、自律不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格格不入。

  通报要求,全县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的宣传、解读,针对近期升学宴易发、高发的时节,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清当前抓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要以上面几起案件为镜鉴,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县纪委要求,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应该严格控制在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范围内。

  除婚丧喜庆以外的事项,一律不得操办宴请。严禁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利用子女升学、门店开张、乔迁新居和生日庆典等名义操办宴请,严禁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违规宴请活动。

  领导干部及其子女的婚丧喜庆事宜操办,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实行事前申报、事后报告制度。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对违规宴请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年度内所在单位发生一起违规宴请行为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领导诫勉谈话,并取消“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评先资格。发生两起及以上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分别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取消该单位“文明单位创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评先资格。

分享到:
获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