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监利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县政府将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自觉禁烧秸秆,实现全县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秸秆垃圾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要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根据资源分布情况,编制本地秸秆综合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大力推进秸秆还田与秸秆工业利用。
通知指出,从2014年8月29日起,在容城、红城、毛市、上车湾等4个乡镇、39个村实行试点。如果违反规定焚烧秸秆、荒草、落叶的,将由相关部门对当事人处以每起2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今年县政府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综合卫星遥感监测、飞机巡航、监督举报和现场巡查的情况,对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实施绩效考核。对无秸秆露天焚烧和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好的乡镇,由县财政奖励5万元。对出现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的乡镇,每个火点扣减专项工作经费500元,累计达到1亩黑斑以上的,扣减试点区工作经费5万元。对焚烧秸秆垃圾火点较多,黑斑面积较大、投诉举报较多、影响较大的地方,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